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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首次从优秀村主干中选拔16名乡镇机关公务员
2009-11-15 21:06:09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加分奖励:笔试成绩最多可加6分

  据悉,本次考试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笔试,统一阅卷评分。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内容将侧重农村基层工作实际,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现行的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三农工作基本知识、依法行政有关知识和解决基层实际问题能力。

  为了更好地激励先进,对笔试成绩实行奖励加分政策。凡在任期内,本人或村级组织受设区市委、市政府以上综合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全国、省、设区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给予加分。奖励加分政策具体如下:获全国劳模、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全国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6分;受省委、省政府和中央、国务院部、委、办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省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4分;受设区市委、市政府和省直部门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设区市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加2分。受多次表彰的,以及被推选为多层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以最高层次的表彰及代表、委员为准,只奖励加分一次。奖励证书及相关证件必须在2009年10月31日前取得。

  工资待遇:执行当地公务员标准

  根据有关规定,从优秀村主干中考录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将安排到有空编的乡镇机关任职,并占乡镇行政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转正后安排科员职务;因工作需要,经乡镇党委批准可继续兼任村党组织负责人。

  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将按当地公务员的有关工资标准执行。同时按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办理户口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

  (福州日报记者 许含宇)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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