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新闻人物
黄荣婷:失足少年的检察官姐姐
2008-03-06 23:17:36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迷途的孩子许多都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他们同样需要社会的关爱,我们只要给他们机会,用真心去关爱他们,相信很多孩子都不会再踏上犯罪的道路。”黄荣婷对记者说。

  2004年初,刚到公诉科不久的黄荣婷接触到一个未成年犯罪的案件。在罗源某中学初中女生陈某,因与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发生矛盾,便叫上几个要好的同学,将得罪她的女生带到郊外的一座山上。陈某和伙伴们一起搜走这名女生身上的几十元钱,并将她的衣服撕开进行羞辱。

  陈某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在当地影响很坏,受害者的父母更是激动不已,强烈要求严惩陈某等人。黄荣婷在和陈某接触后,有了自己的想法。

  陈某自幼父母离异,和奶奶一起生活,缺少家长的管教。陈某对黄荣婷说,自己只是想给对方一个“教训”,并不知道这是犯罪。在法庭上,陈某和从外地赶来的母亲抱头痛哭,后悔不迭。

  “我和她聊过,发现她学习不错,而且体育有特长。这么聪明的孩子,应该给她自新的机会。”黄荣婷开始积极寻求挽救陈某的办法。经过努力,黄荣婷平息了受害女孩家长过激的情绪,并说服法院对陈某从轻判处缓刑,另几名从犯不判刑,转由学校处置。她还经过努力,让学校答应为陈某保留学籍,随后想办法将陈某转到其他学校学习。随后几年,黄荣婷在学习上给予陈某指导,适时给她寄一些课外辅导读物和学习用具。现在,陈某已在广东打工,过着幸福的生活。

  受尊敬的“检察官姐姐”

  黄荣婷告诉记者,看到一些十六七岁的少年一时头脑发昏犯了罪,她很痛心。帮助这些迷途的少年成了她的工作之一。 

【责任编辑:陈玲云】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