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县市新闻
彩电自燃引发火灾 经工商部门调解消费者获赔偿
2009-01-06 21:05:07  作者:华敏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上月30日,家住罗源县城关的陈女士家中彩电自燃引发火灾,要求商家赔偿无果。6日下午,经过罗源县工商部门的调解,商家一次性补偿陈女士3500元,同时,再赔偿一台同型号规格的新彩电。

  陈女士描述,上月30日清晨,她迷迷糊糊听到家中有细微的噼啪声,还以为是父亲在屋外敲打,没多在意。“还好街上的行人跑过来敲门通知我。”陈女士心有余悸地说,“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据了解,这台着火的彩电是陈女士于去年元旦在罗源县一百货内以798元的促销优惠价购买的。因为家具和墙体均受损严重,陈女士要求销售商进行赔偿,却被以各种理由拖延。

  (福州晚报记者 华敏 通讯员 郑丽丽 林丽英)

【责任编辑:邱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