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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公司停产 经裁定177名下岗职工拿到补偿款
2008-09-29 22:38:07  作者:赵春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近日,福清王某鸣、李某、陈某等177名下岗职工如愿获得约133万元的经济补偿款。

  王某鸣等177人原系位于福清的福建某纺织有限公司职工。200242日,纺织公司因拖欠贷款被诉至法院,相关资产被省高院查封。200512月,该公司宣布停产,177名在岗工人下岗。20061010日,部分下岗工人先后向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要求发放经济补偿金。

  20061017日,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限该纺织公司于20061020日前支付177名工人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132.9849万元,但纺织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对行政处理决定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遂向福清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福清市法院获知省高院已于20061010日依法拍卖纺织公司所有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及产品,所得拍卖价款1062万元。于是,福清市法院及时向省高院出具报告,建议将该公司177名下岗工人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列入执行分配范畴,并多次与省高院执行局联系沟通,商讨最佳方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债权人亦同意将拍卖所得款优先支付给177名职工经济补偿金。   

  86日,省高院依法裁定该案提级执行。之后,省高院将177名职工的经济补偿金132.9849万元汇入福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银行账户。近日,177名下岗职工如愿领到了经济补偿款。

  (福州晚报记者 赵春宇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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