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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防员工贪污先收押金 闽侯客运公司做法遭质疑
2008-09-23 23:08:38  作者:祝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劳动部门:收取押金违法

  23日下午,记者陪同黄女士来到闽侯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该局法规仲裁科科长梁少君听完黄女士介绍后表示,不能向求职者收取任何押金是《劳动法》以及新颁布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的,“该公司收的‘风险金’,与押金的性质一样”。

  梁少君介绍:“任何公司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若查证立顺公司真有收取押金,这个公司做法就明显违法了。”闽侯县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周鑫建议黄女士,可向该大队先投诉反映 ,劳动监察大队可立即进行调查。

  (福州晚报记者  祝勇)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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