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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一客运公司为防止员工贪污 先收两千元押金
2008-09-18 23:22:56  作者:祝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8日上午,因未及时给乘客车票,在闽侯县立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班的黄女士被公司开除,她的当月工资及在20多天前交的2000元“风险金”也被扣留。一周以来 ,已有3名售票员因被该公司认定违规而遭公司的上述惩罚。
   
  黄女士质疑刚交的押金被公司扣掉。立顺公司则解释,收取“风险金”是为了规避员工贪污或卷款携逃的风险。闽侯县劳动部门人士表示,该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肯定违法,当事人若投诉将进行调查。
   
  售票员遭辞退  押金被扣

  18日是黄女士在立顺公司上班的第19天。凌晨5时24分她开始上车售票。但在约2小时后,她的这份工作就此终结。公司监督员上车检查中,认定她贪污了7张车票款(每张2.5元)。
   
  公司当天上午就通知她:当场辞退,扣留她的当月工资及在20多天前交的2000元风险金(该公司称“风险金”)。
   
  黄女士介绍,18日上午7时30分许,她随车从福州西客站往闽侯甘蔗途中,本已满座的车上又上来10多个要到徐家村站的学生。由于车厢太拥挤,她收了部分学生的钱,却未给他们车票。
   
  当中巴行至徐家村站后,立顺公司2名监督员上车验票,发现7名乘客称没收到车票。监督员随车将黄女士带回闽侯甘蔗的办公室。该公司甘蔗中巴车队长听完监督员介绍后,决定辞退黄女士,并扣她当月工资及2000元押金。
   
  已有5人被认定“吃票”挨罚  
   
  遭遇公司辞退、扣当月工资及2000元押金的不只黄女士。18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公司甘蔗中巴车队办公室时,公司墙壁黑板上写有多则处罚通告。包括黄女士在内,有3名售票员被公司认定“吃票”。
   
  处罚所依据的是挂在黑板上方的《售票员守则》,其中第二条规定,售票员收钱即给票,不得收长途钱给短途票,不得使用过期废票,违者算吃票,正班罚款 2000元,扣除当月工资并开除售票工作,永不录用。
   
  立顺公司甘蔗中巴车队洪队长向记者介绍,今年初以来,已有5人被公司认定“吃票”而被处罚。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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