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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未满14岁偷来钱 父亲为还债替他窝藏赃款
2008-08-08 21:47:00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父亲为了还债,竟将儿子偷来的赃款藏起来。6日,被告人姚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福清市法院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姚某在福清市上迳镇前宅村一红虫场务工。今年6月5日中午,吴某将一辆电动车停放在红虫场内后离开,姚某的儿子小姚(未满14周岁)趁机将电动车里的3900元现金偷走。

  当晚7时许,姚某质问儿子是否偷了钱。小姚害怕,承认了盗窃的事实。姚某想到自己还欠别人一笔钱未还,非但没教育儿子,反将3900元现金藏在自己身上。之后,他打电话给吴某:“我儿子没偷你的钱!”

  吴某不信,报了警。次日,姚某在红虫场工作时被抓获,随后将3900元还给吴某。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姚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其案发后将赃款退还给被害人,认罪态度较好,遂对其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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