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县市新闻
行窃失败竟用刀割抓贼乘客 窃贼拒捕构成抢劫罪
2008-07-25 21:57:59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林某发在大巴上接连盗窃3次均失败,被发现后竟用匕首割伤乘客的手。24日,福清市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林某发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

  去年10月30日下午,林某发搭上福州白湖亭开往莆田的大巴。途中,他将手伸到邻座小伙陈某的裤兜里偷手机。陈某发觉后,马上按住裤袋。因东西没被偷走,陈某没吭声。

  林某发贼心不死,换了位置后盯上另外两名旅客,先后动手偷盗。因对方很警觉,也未得逞。

  车经过渔溪车站时,陈某突然用手抓住林某发高喊“抓贼”。之后,陈某与同车的父亲和弟弟一起按住林某发。林某发挣扎着不下车,双方发生扭打。

  后林某发从包内掏出一把匕首将陈某的手割伤,但最终被制服,被扭送至派出所。经法医鉴定,陈某的伤属轻微伤。

  福清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发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被发现后,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遂作出判决。 

  (陈鸿星 融法)

【责任编辑:黄少琳】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