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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荆溪镇百袋禽尸弃路边 臭气弥漫难忍受(图)
2008-06-23 21:10:45  作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陈科表示,由于目前家禽尸体较多,而现场又没有合适的掩埋场所,再加上散发出来的恶臭,林场无法进行消毒处理和掩埋家禽尸体,桃田村应向闽侯县动物卫生防疫部门汇报进行处理。

  闽侯县荆溪镇桃田村委会党支部书记刘长记、荆溪镇党政办工作人员李先生均表示,将立即向闽侯县有关部门反映此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相关法规:随意处理动物尸体可罚3000元

  据了解,像这样随意丢弃大量的动物尸体,已经违法了我国相关法规。记者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该法第二章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应当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处理,不得随意处置。第三章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理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时,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并做好临时看管工作。第六条规定“对病死但不能确定死亡病因的,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应立即采样送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确诊。对尸体要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深埋、化制、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实习生 陈威啸/文 通讯员 黄尔林/摄)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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