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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水费起争执收费员重伤户主 伤人者自首判缓刑
2008-06-16 20:40:52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因征收水费引起争执,收费员王某用管钳将户主砸成重伤,几个月后投案自首。日前,闽侯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他两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
   
  去年4月25日下午,自来水收费员王某到李某在闽侯县青口镇盖的新房收水费,因自来水立户收费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王某要强制拆除李某的水表,李某上前欲阻止,王某用手中的管钳砸伤李某。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为重伤。
   
  同年11月7日,王某到当地派出所投案。经法院协调,王某赔偿李某2.42万元。李某同意调解,并请求法院对王某从轻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其清)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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