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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委托中介办理签证 被拒签损失6万索赔遭拒
2008-03-18 22:21:55  作者:张铁国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委托人:中介该赔  律师:合同无约定,中介不应赔 

  福州新闻网讯 17日下午,连江安凯乡的林女士来到本报,反映自己委托中介公司办理出国签证未果损失6万余元、向中介索赔却被拒的遭遇。

  据林女士介绍,她于2006年11月份委托福州壮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为儿子办理到澳大利亚留学和她前往陪读的签证,双方随后签订了代理合同。然而,当她按照对方要求,将相关材料按照程序上报后,却等来拒签的消息。林女士说,在办理签证期间,按照中介公司要求,她共向银行贷款85万元,现在被拒签了,她损失了银行利息、体检费、签证费等6万余元。林女士认为,这6万元应该由中介公司出。

  福州壮安经济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吴女士表示,她无法向林女士赔偿。吴女士说,公司每次都是先无偿帮助客户办理有关事宜,等签证批复后,公司才收取1.5万至3.5万元不等的中介费。林女士的损失是林女士与银行以及澳大利亚的学校等方面发生的费用,目前公司没有收取林女士一分钱,因此公司不应该承担这笔费用。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在仔细看过双方的《代办申请留学合约书》后认为,由于这是一份代理合同,中介公司按照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款履行了义务,合同中没有约定中介公司应承担的风险,故中介公司没有承担风险的义务,即林女士母子签证被拒签后所付出的成本应由自己承担。

  王征全律师提醒,市民在委托相关公司承办出国签证时,应与其签订一份“承包”合同,即根据承办出国签证所需的费用,全权交由中介公司办理,由其承担相应的风险,如因各种原因被拒签时,可以向对方索赔。

  (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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