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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闻网讯 闽清一电工许某自称掌握“新型节电技术”,收费为14名“客户”改装电表窃电。日前,闽清县法院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5000元罚金。 许某在闽清县从事个体电工工作。他掌握了一套改装技术,可以让电表走得很慢。 去年2月,许某上门为闽清居民张某维修电器。电器修好后,许某就向张某推销“新型节电技术”。 张某于是让他改造了自家的电表。一个月后,张某发现电表果然走慢了,就按约定付给许某300元改装费。 随后,张某记下了许某的电话,向亲友推介许某。从去年2月到7月,许某先后为14名“客户”改装了电表,共计窃电2.0553万千瓦时,价值1.0277万元,从中获得4000多元“改装费”。 去年8月,许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据了解,2003年,许某因为同样罪名被判处8个月有期徒刑。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林坛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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