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既没有医生职业资格证也没有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福清人张某却非法行医长达11年之久,致使前来就诊的两名患者死亡。日前,福清市人民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5万元。
1996年以来,张某在没有取得医生职业资格证和医疗机构职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福清市开设诊所无证行医。被福清市卫生局和福州市卫生局多次处以行政处罚后,张某仍然继续非法行医。在张某非法行医期间,梁某和吴某到他开设的“黑诊所”就诊,服药后发生不适,后两人均经抢救无效死亡。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施孝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