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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法院原副院长在榕受审 涉嫌受贿60万元买房
2008-11-07 22:20:00  作者:毛小春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闽侯法院原副院长王某,涉嫌收受拍卖公司贿赂60万元。7日,他在鼓楼法院接受审判。

  2003年到2004年,福州一鞋业公司申请破产,此案由闽侯法院负责审理。为了拿到案值达上千万元的企业破产拍卖业务,多家拍卖公司竞争激烈。福州某拍卖公司副总陈某通过关系找到王某,拿到这一业务,事后送给他60万元。

  王某用该款买了一套商品房。此后他受贿一事浮出水面,有关部门介入调查,陈某也提出收回贿款。王某四处借钱并分两次将60万元全部退还陈某。今年4月,王某落网。

  在7日的庭审中,王某虽然从事法律工作多年,但仍聘请了律师为自己辩护。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受贿情形,王某及其辩护人均无异议。

  辩护人还提出,王某在受到强制措施之前,就已经向有关部门供述了自己受贿的事情,应属自首,有从轻情节。

  公诉机关指出,王某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其特殊身份,却拿案件做交易,破坏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应从严惩处。

  法院将择日宣判。

  (福州晚报记者 毛小春)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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