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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欠40万被判不必还 赌博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2008-11-15 22:42:18  作者:祝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但阿财的代理人称,阿财根本没有参加赌博。其与阿辉之间没有发生赌博行为,阿辉向阿财借款的目的在协议中已经明确,是用于周转生意资金,至于阿辉的实际借款用途,阿财是不知情的。阿全跟本案无任何利害关系。

  法院:赌博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

  闽清县法院认定以下事实。2007年3月至7月,被告阿辉在闽清县梅溪镇金漫里伙同阿全(原告阿财胞兄)等人用“拔饼”的方式进行赌博,被告阿辉输钱后向阿全借高利贷。同年4月4日,阿全开车,叫“阿勇街”、“一拐”押着被告阿辉上车,到中国银行闽清支行取出10万元还给阿全。之后阿全迫使被告阿辉写下欠原告阿财40万元的借条,并以属于被告阿辉及其父母名下的华侨城房产一套以及杂物间作为抵押。

  闽清县法院审理认为,阿财的代理人所提供的证据形式上体现了被告阿辉向原告阿财借款40万元并以华侨城套房作抵押的事实。但阿辉的代理人提供的多份证据合法有效,其能证明,阿辉向阿财所借的40万元借款,属在赌博时向阿全所借的高利贷。该借贷属于非法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故原告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条之规定,闽清县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阿财的诉讼请求,阿辉不必返还该借款。该案受理费由原告阿财承担。  

  (福州日报记者 祝勇 通讯员 郑敦梁)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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