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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对兄弟非法“帮助”7女子赴台打工被判刑
2007-07-07 22:15:48  作者:卢洪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清的林甲、林乙兄弟俩财迷心窍,非法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欲“帮助”7名女子赴台打工,结果双双进班房。近日,福清市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林甲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处林乙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并追缴违法所得。

  2004年8月至2006年3月,林甲先后将洪某等7名台湾男子介绍给俞甲、俞乙等7名欲通过结婚途径赴台打工的本地女子。在帮助俞甲等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公证、福清市旅台同胞亲属联谊会会员证等手续之后,林甲向俞甲等人每人收取人民币2.7万元至3.2万元不等的代办费,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0.65万元。在此过程中,林乙积极协助林甲办理相关事宜。

  (福州日报记者 卢洪珍 通讯员 融法)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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