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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受伤进医院作物被毁坏 田间一条新路引纠纷
2007-07-05 00:02:17  作者:何佳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4日,特意从香港赶回福清的郭女士,向本报反映说,一条5米宽的土路被强行铺入福清市音西街道马山村的农田;村民上前阻止,反被围攻。记者赶往现场调查求证。

  新修道路属强行施工?

  4日上午,记者来到音西街道马山村的田地里。一条通往福清明发混凝土有限公司、约5米宽的土路已经粗具规模。这条土路在农田中划出一个弧形,路两旁是被毁坏的各种农作物。

  郭女士告诉记者,这条土路是由田间小路拓宽而成的。原来的田间小路窄的地方仅有1米多宽、宽处也不到3米,两旁是农民耕种用的水渠。如今,这条小路被拓宽到了5米,田里的庄稼都被压坏了,水渠也堵了。新修路穿过了大约20户农民的农田地。郭女士说:“修这条路并没有争得村民同意,属于强行动工。修路时,一些村民出来阻止被打伤,至今躺在医院里。”

  为护农田母女被打?

  在福清市医院,记者见到了庄女士和她17岁的女儿小林。

  庄女士介绍说,6月29日,推土机再次开进她家农田,准备填土,庄女士于是站在推土机前。此时,从旁边冲出十几个人,将她架到路边进行殴打。看到母亲被人打,小林也冲出去,然而还没冲到母亲身边,就被人团团围住。小林说:“我看见一个男人拿木棍打我的头,接着我就晕了,迷迷糊糊中,感觉到身上不断被人碰来碰去。醒来的时候,我就躺在医院里了。”庄女士告诉记者,小林被打晕之后,围攻的女儿的人群并未就此罢休,而是继续拳打脚踢。打完之后,还把小林丢到路边。

  庄女士向记者出示了自己和女儿当天所穿的衣服。衣服被扯破,上面还有不少脚印。小林说,自己的头部、腰部、腿部等多处受伤。一坐起来就头晕,坐不了半个小时,腰就痛得坐不住。根据7月2日的法医鉴定,小林身上所受的损伤,拳击脚踢可以形成,根据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的规定,其损伤构成轻微伤。

  村委会:修路占用的是责任田

  记者随后来到音西街道马山村村委会,找到了村里的陈书记。陈书记对记者说:“这条路是企业自己修的,占用的是农民承包的责任田,村里对这件事情知道得不多。主要是企业和村民之间协商,协商通过就可以修路。”当记者问到,有村民被打伤是否知情时,陈书记表示还不知情。对于福清明发混凝土有限公司修路是否有相关批文,陈书记也表示不知道。

  不过陈书记随后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福清明发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马山村第九小组村民签订的协议书的复印件,该协议书上有十几个村民签字盖指印。但令人费解的是,该协议书上没有福清明发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公章,同时,该协议书上每年每亩土地的租金、租用期、付款方式都是空白。面对记者的疑问,陈书记解释说,他手上并具体合同复印件,也不了解该协议的由来。

  村民:修路一事未签合同

  在采访中,村民李先生向记者出示了一些照片和文字记录。李先生的图片包括田间小路的原貌、推土机开进农田以及村民被殴打的情况等。他对记者说,图片中的一些人是厂方请来的打手,如果有村民出来阻止修路,就会被这些人“修理”。小李也表示,修路并没有跟他协商清楚,更谈不上跟他签合同。

  随后,郭女士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协议书上的签章有假,有的村民是被逼着签的,有的根本就是伪造的。”郭女士还告诉记者,事发的时候,村民有去村委会反映过情况,但是村委会根本不理睬。

  厂方:没有打人但有争执

  福清明发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罗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没有作假,并且已经征得村民同意。罗先生介绍,公司马上就要投产了,却苦于没有可用的道路,因此决定从田地中再修一条路。他们花了七八个月的时间,与村民艰难协商。村民中只有郭女士和李先生没有同意,其余村民都签字摁了手印。厂方承诺给村民每年每亩地支付1000元的租金。罗先生说:“农民自家的意见也不统一,比如李先生的哥哥已经同意了,郭女士的家人也同意了。我们协商得非常辛苦。”

  对于打人一事,罗先生说:“我们没有用黑社会的手段,没有打人。虽有争执,但是公司方也有人受伤,并送进医院抢救了。”

  镇政府:村民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利益

  4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音西街道办主任林珠美。林珠美告诉记者,福清明发混凝土有限公司是福清市委市政府招投标的项目。该公司附近有条老路,但如果从老路走,会经过人群密集区,容易产生安全问题,所以厂方从田地开道。而且,这块农田在规划中是城市建设用地。

  林珠美说:“我不太清楚厂方是否跟村民协商一致,我是第一次听说村民投诉这个问题。被打伤的村民和认为签章伪造的村民,可以找相关部门进行鉴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

  (福州日报记者 何佳媛 文/摄)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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