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县市新闻
两名村民私设电网捕猎引发山火 被责令赔偿损失
2007-12-04 19:43:4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12月3日,闽侯两村民因私设电网捕猎引发火灾,因未造成大的损失,根据乡规民约被责成赔偿经济损失1550元。

  10月1日晚8时许,闽侯县祥谦镇肖家道村下里尾自然村村民陈炳某、林善某,在该村的山场里私设电网猎捕野兽不慎引发山火。由于村民发现及时,经过努力将山火扑灭,没有造成山火蔓延。经林业部门鉴定,烧毁集体松木3亩多,造成经济损失1000多元。由于未造成大的损失,按相关法律法规,林业部门没有给予立案,责成肖家道村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肖家道村委根据乡规民约责成肇事者陈炳某、林善某赔偿经济损失、扑火人员工资等1550元,并拆除电网工具。

  (王日添)

【责任编辑:詹丹】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