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其中放生的一只山麂
福州新闻网讯 11月26日,连江警方在东湖镇东湖村一民房内查获6只省级保护动物山麂,其中5只是活体,另1只已死亡。连江森林警方对非法收购者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11月26日,连江县森林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东湖一带有人非法猎捕、收购野生动物。接警后,连江县森林公安机关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在东湖镇东湖村山岗自然村一民房内查获一个贩运野生动物窝点,当场查获野生动物活体山麂5只(重10-20斤),死体1只。并缴获用于猎捕野生动物作案工具,抓获违法人员沈细某。
当沈细某一出现,就被森林公安民警当场认出,他曾被森林警方处理过。沈细某是福建诏安人,他于今年4月,在连江东湖山场、长龙山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山麂3只,还在东湖菜市场购买了10只山麂死体,于4月6日晚通过客运车运往诏安销售时被连江高速公路的民警查获,被森林公安机关处罚过。
连江森林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条款,给予沈细某处以3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收缴野生动物,并把活体送到山上放生。
(福州新闻网记者 詹丹 通讯员 王日添) >>进入福州新闻网论坛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