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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创业税收是否优惠
2007-04-10 20:18:00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手机尾号5477读者问:我2005年7月本科毕业,在私人企业工作了一年半,于今年2月辞职。目前没有找到工作,现想在茶亭街道辖区开一家食杂店,在税收方面是否有优惠政策?
   
  市地税局答: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福州晚报记者)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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