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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社保如何在市区接续
2007-04-10 20:19:3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手机尾号6850读者问:我是福州户口,于2004年6月至2005年10月在闽侯工作并参加社保,现我已辞职回福州,我现在无接收单位,想自行缴社保费。我该如何办理社保转移和续交手续?需要什么材料?从2005年10月后我都没交过社保,这部分要如何补交?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您可以把在闽侯办理的养老保险转移回福州。由于您无接收单位,应是本市城镇户口,办理时带身份证、户口簿,并携带个人档案,无档案的须带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带齐以上材料到转移窗口开《商转函》后,带《商转函》到原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关系转出,再凭养老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和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或失业证,到市社保公司流动职工窗口接续劳动保险关系,在接续时,办理2005年10月以来的中断补缴。
   
  (福州晚报记者)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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