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投诉咨询
离职后能否续接医保
2007-03-30 00:16:2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手机尾号7721读者问:2004年,我在马尾一公司上班时,公司为我办理了医保,2006年8月,我从原公司离职,现在我能否补缴医保?
   
  马尾区人劳局答: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您在2006年8月与公司解除关系后,可以凭社保个人参保证明及医保卡、身份证到马尾区医保中心(马尾罗星西路59号人力资源大厦三层)办理个人续保手续,其缴费时间从2006年9月起,按年征收,缴费标准为福州上年度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10%缴纳。
   
  (福州晚报记者)

【责任编辑:姜润辉】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