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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能否受聘领导职务
2007-03-21 20:07:5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手机尾号0433读者问:我原是市属事业单位的一名合同制工人,去年我单位进行人事改革,实行人员聘任制,我被单位聘为部门负责人。我现在能否通过竞争上岗或其他方式被聘为我单位副职领导(含工会主席)?
   
  市人事局答:按事业单位聘用制改革有关政策规定,工人可竞聘到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但其身份不变,仍是工人。其中担任科级管理岗位职务的,根据现行人事政策规定,须具备干部身份资格。属选任制领导职务的,应按选任制程序产生,如工会主席应由选举产生,不能直接聘任(用)。
   
  (福州晚报记者)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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