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 省政府日前对省交通厅《关于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经营年限有关问题的请示》作出批复。同意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项目作为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进行建设和经营,扩建后收费年限25年,分别自福泉、泉厦高速公路扩建工程全路段建成通车之日起计算。
(福州日报记者 程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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