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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起福建进入汛期
2008-03-31 19:55:02  作者:张翔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31日从省水利厅获悉,4月1日起我省进入汛期。
   
  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我省将于4月1日进入汛期。近期,省防汛办发出内部明电,依法启动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通知要求,各级防汛办务必保证汛期24小时全天候防汛值班,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汛情,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通知强调,省防汛办将不定期抽查各级防汛办值班情况,并将抽查情况通报全省。

  (福州日报记者 张翔)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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