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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山风景区森林防火通告
2008-01-31 20:22:3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

  2008年春节期间鼓山风景区森林防火通告

  鼓山是我市重点宗教活动场所、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为了切实加强春节期间鼓山风景区的森林防火工作,保护鼓山风景区的名胜古迹和森林资源,让我市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特发布2008年春节期间(26~213日)鼓山风景区森林防火通告。

  一、大年三十(26日)晚,鼓山下院古道、鼓兴公路、勇敢者石阶道、松之恋石阶道、长寿路A、长寿路B、芙蓉溪知青点路口、建坂村路口、龙门村路口、快安磨溪路口、十八景实行封闭。

  二、严禁携带烟花、爆竹、大柱香、竹脚香、纸箔、打火机、火柴等火种上山。

  三、严禁游客在上、下山沿途中吸烟、乱丢烟蒂等火种。

  四、在风景区内严禁燃放各种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行为。

  五、寺庙内禁止烧香点烛,香客烧香限定在涌泉寺广场。

  以上通告,请广大群众认真执行,自觉遵守。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2008129

  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标语

  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醒市民:春节期间,谨防森林火灾发生。共享森林美景,严防森林火灾。进入林区、景区严禁携带、使用、丢弃火种,防止森林火灾发生。身在绿海中,防火记心中。林缘、林区、景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冬春草木干,防止火烧山。发现火情,请迅速报告,报警电话12119

【责任编辑:蓝晓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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