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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团
2007-06-12 21:06:1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家中电表有异常 户主应该怎么办?
   
  手机尾号9305读者问:我买的二手房已入住7个月,我发现电表走得很慢,用电量很少。如果前任房主偷电,我该怎么办?我如果向电业局报案,电业局会不会罚我的钱?
   
  福州电业局答:用户应及时向电业局报告,申请检验电表。电业人员对电表检验后,若存在窃电现象,按增补半年用电量的电费处理。
   
  业主雇员丢车 物业是否有责任?
  
  手机尾号8868读者问:我雇请工人到家中做工,工人把电动车停放在小区住宅楼楼下,半小时后,发现车被盗,小区物业对此是否应承担责任?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少海答:若业主雇请的工人是合法进入小区的,则工人的地位等同于业主,因工人不是交费停车,业主、业主雇员与物业未建立起车辆保管的合同关系,此案不宜用保管合同的方式追究物业责任。但基于业主有交物业费聘请物业管理小区,则物业应当承担起保障小区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的义务,就此案,物业应保证业主及其雇请的工人的车辆安全,物业若因过错导致业主雇请的工人车辆丢失,则应根据物业的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员工聘用期生病单位是否应发工资?
   
  手机尾号8977读者问:去年,我与本市某街道签了一年的聘用协议(时间是2006年1月1日至12月30日),安排在社区工作。我去年3月不幸得了乳腺癌,便请假住院医治,到去年12月才治疗结束。在此期间,我的工资发到去年4月,街道没有为我办理社保。像我这种情况,是否有权要求街道补发去年的工资和补办社保?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您与街道签订聘用协议若在试用期内,街道可以随时解除与您的聘用关系,若试用期满未解除聘用关系,按规定要发给您病假工资。由于您的诉求对个人参保情况不很明确,建议您可直接向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保管理中心咨询参保事宜,联系电话:83343805、83350557。
   
  社保缴交年限不足能否补缴?
   
  手机尾号7064读者问:男职工1999年开始参保,至60岁退休,社保金缴纳还差1年满15年,通过什么方式,我可缴足十五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答:如果您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可提供《养老保险手册》、《职工档案》、《参保职工申请政策性补缴养老保险费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社保关系科,办理养老保险费政策性补缴手续,将参保缴费年限补满15年,才可以在退休后按月享受养老金待遇;否则,只能办理一次性支付,一次性领取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
   
  如何将车辆转移到外地?
   
  手机尾号9833读者问:我想把福州的工具车转移到北京,手续怎么办理?
   
  市公安局答:到黄山车管所办理申请车辆迁出手续。

  (福州晚报记者)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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