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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子女首入特教招生细则
2007-05-24 21:52:0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特教学生学费、杂费、课本费全免
      
  福州市2007年秋季特殊教育招生工作意见近日出台。记者24日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在对特教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又对特教学生免除了学费,并首次对外来农民工盲、聋、智残子女的招收条件等作出规定。

  招收对象 

      根据规定,各县(市)区的聋哑初一学生将全部到市聋哑学校就读,县(市)区只办特教小学部,重点放在弱智儿童的教育上。各县(市)区要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少年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

      市盲校向各县(市)区招收适龄盲童(含低视力儿童)。从今年起,市盲校将开设按摩专业职专班,并面向五区八县(市)招收高一新生。

      市聋哑学校向五区和平潭、永泰、罗源、闽清四县招收适龄聋哑童。招收对象为户口在福州各县(市)区的年满7周岁至15周岁,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的男女盲(含低视力)、聋哑儿童。其中,烹饪专业、计算机专业、美术专业职专班面向五区八县(市)招收高一新生。

      五区特教学校(或附设特教班)应面向本区招收智残儿童入学。福清市、长乐市、连江县、闽侯县特教学校应面向本县(市)招收小学智残儿童和聋哑儿童入学。闽清、平潭、罗源、永泰四个县应成立普校附设特教班,解决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轻度智残学生入学问题。

  招收条件

      与往年不同的是,市教育局首次对外来农民工盲、聋、智残子女入学做出了规定。外来农民工子女将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入学安置办法,经审核同意后,可到相应特殊教育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外来农民工子女入学须同时具备以下4个条件:父母双方或单方属于农业户口或户籍在村、组等基层单位;父母在县级城关或福州市区务工就业;父母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子女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

      完成学业的学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发给相应的毕业证书或证明。

  优惠待遇

      今年市教育局在对特教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的基础上,又对特教学生免除了学费。低保户家庭的特教学生免除住宿费。市盲校、市聋哑学校学生免交住宿费,并对学生的生活费予以补助每生每年300元,新生还将得到一次性补助500元用于购买生活用品。同时,社会各界捐给特教学校的资金将全部用于特教学校学生的学习和日常生活。

      市盲校、市聋哑学校学制均为小学6年、初中3年、职业中专3年。学生入学报名时间均为8月15日上午8:30。届时,新生应持推荐材料到有关学校报名。智残儿童入学报名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福州日报记者 曾艳)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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