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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可奖3000元
2007-05-15 23:14:49  作者:卓巧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今后,市民若发现工业企业和医疗行业有偷排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可向市环保局举报。举报人可获得最高金额达3000元的奖励,这是我市首次设立有奖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有奖举报限定为市区规划三环路以内的工业企业和医疗行业直接向环境偷排废水、非法处置危险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包括擅自停运、闲置、拆除水污染防治设施,造成污染物超标准排放的;将污水擅自偷排放或乱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非法进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处置或者排放的;政府已责令停产、关闭的企业未经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行为。在以上范围内,市民均可拨打12369进行举报,环保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经核实被举报单位环境违法行为成立的,市环保局将对第一举报人给予300元至3000元的奖励。

  (福州晚报记者 卓巧华)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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