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生活资讯
房产税计算有误怎么办
2007-10-25 20:40:14  作者:丁杰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如果发现房产税征收通知单上的税款金额与实际情况不符,该如何处理?最近,家住台江区福光南路武夷绿洲的周小姐遇上了这样的问题。25日上午,周小姐向本报记者反映此事。
   
  周小姐告诉记者,从2005年4月30日起,她将产权归自己所有的一间面积为11.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作为店面来经营,商定的房屋租金是每个月600元,直到今年4月30日,才提高到每月900元。
   
  令周小姐感到奇怪的是,她两天前收到了台江区鳌峰街道房产税代征处下达的一张缴费通知单,上面写道:“经查,现属于你所有的房屋,已出租给他人使用,月租金900元,税款计1044元。”通知上要求周小姐携带租赁合同原件或房产合同、发票到该代征处缴纳2005年4月至2007年9月期间的房产税,如逾期不缴纳,将报台江区地税局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周小姐对通知单上的说法提出了质疑,1044元是怎么计算出来的?按多少元房租计算?为了解答周小姐的疑问,记者咨询了福州市地税局税法援助中心。该中心的专家表示,对于私房出租类的情况,房产税按照租金收入的4%计算,并由各个街道代为征收。记者依此方法计算后发现,1044元的税收金额是按照29个月每个月月租都为900元计算得出的,而实际的房产税金额应为848元。
   
  遇到这样的情况,周小姐应该怎么办?记者随即致电负责受理投诉的福州市地税局监察处。该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遇到通知单上的金额或数据有误,纳税人可以找当地的街道代征处说明情况,一经核实,立即就会改正过来。

  (福州日报记者 丁杰)

【责任编辑:詹丹】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