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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类物品禁止携带上车
2007-01-10 20:58:37  作者:祝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摩丝、打火机充气瓶是生活用品也是危险品

11类物品禁止携带上车

  10日上午,福清青年小刘和朋友等3人从福州汽车南站准备乘车回家时,被查出携带了1把钝口的观赏刀具。因刀具属危险品,工作人员当场将其没收。
   
  福州汽车南站行车长途组组长蔡子明向记者介绍,许多旅客认为的一般生活用品,其实也是危险品。除管制刀具不能带上车外,摩丝、打火机充气瓶等因属压缩气体,也不能带上车。她介绍,1月1日至9日,福州汽车南站已经没收摩丝等压缩气体、易燃液体20余瓶。
   
  福州汽车南站在此提醒旅客,按照有关要求,管制刀具、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体、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11类物品是不能携带上车的。

  (福州日报记者 祝勇)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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