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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厦火车站行李打包和寄存收费执行新标准
2006-09-12 20:17:00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经省物价局批准,自本月起,福州和厦门火车站的行李打包和寄存收费执行新标准,该标准执行期为两年。

  按新标准,对于行李打包费,小件(55×40×25cm及以下)的每件收3元,中件(70×50×30cm及以下)的每件收5元,大件(70×50×30cm以上)的每件收7元。行李打包每件至少打3条带;超过规定条数的,每增加一条带加收1元。对于行李寄存费,小件(55×40×25cm及以下)的每天收3元,中件(70×50×30cm及以下)的每天收4元,大件(70×50×30cm以上)的每天收6元。以24小时为1天,不足24小时的按1天计,超过24小时按两天计,以此类推。

  物价部门同时要求,行李打包和行李寄存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允许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下浮。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告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福州晚报记者 陈鸿星)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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