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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请使用新版电脑发票
2006-08-18 19:50:23  作者:徐文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18日记者从市国税局了解到,近期他们接到不少消费者对于新版机动车发票的咨询乃至投诉。市国税局为此提醒机动车经销商和准备购车者,目前全市已经停止使用旧版发票,8月1日以后购买新车如果持旧版发票,将不得作为缴纳车购税、登记报牌等使用。消费者如果遇到车行仍然开具旧版发票或者不开新版发票的,可向当地国税机关举报。

  对于购车人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机动车发票的,市国税局提醒,应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发票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的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另外,目前还有个别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摩托车销售店,未配备电脑和打印设备的,要到当地国税机关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通知,凡从事机动车(包含摩托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今年8月份起,在销售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使用计算机和税控器具开具新版发票。在尚未使用税控器具前,可暂使用计算机开具。该发票为电脑六联式发票,第一联是发票联,属于购货单位付款凭证;第二联是抵扣联,属于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第三联是报税联,作为缴纳车购税凭证;第四联是注册登记联,用于登记报牌使用;第五联是记账联,属于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第六联是存根联,属于销货单位留存凭证。

  (福州晚报记者 徐文宇 通讯员  魏文忠)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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