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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在普通中、小学校设特教班
2006-08-14 19:35:46  作者:程歆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省将继续把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全面纳入当地义务教育体系,全面推行随班就读并在普通中、小学校设立特教班。省政府14日正式批转《福建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保证全省的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与保障、扶贫、社会环境等方面得到更多优待。

  根据《纲要》,全省30万以上人口且适龄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和有条件的区都要建立1所九年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对接受高级中等以上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纲要》中表明,我省在“十一五”期间将继续抓好省“百千万”残疾人康复救助工程,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使年手术量达到1.9万例以上,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区”,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9.8万例。健全聋儿康复网络,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和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建立人工耳蜗术后听力语言康复训练基地,每个设区市拥有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功能的儿童福利院,在院孤残儿童康复参与率达100%,上学率达100%(智力残疾的除外)。在2010年之前使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8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此外,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适当提高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有计划地对已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居住区设施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等。

  (福州日报记者 程歆)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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