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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为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另辟成才路
2006-07-06 19:58:38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省教育厅6日消息,根据国家为高中毕业生铺就的新的成才路的有关精神,要求从今年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动员和组织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帮助他们学到一门或几门实用的生产、管理和服务方面的技能,实现就业和创业。

      据省教育厅转发部育部有关文件称,教育部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充分发挥职业教育为社会各类人员提供就业、再就业服务的作用,面向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并要求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好

    要求对于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的高中毕业生,学习时间一年,其中顶岗实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学习期满或者修满学分,考核合格者,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对于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高中毕业生,学习期限可以根据特定专业内容和学生具体情况宜长则长,宜短则短,培训课程结束并通过考核者,学校发给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要求各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要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切实提高他们的综合职业素质。教学内容以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训练为主,不再开设文化基础课程。在教学管理上,以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为主,也可安排在相应的班级随班就读。要大力推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模式,实行"订单培养",积极推行学分制,便于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要积极探索学生通过半工半读实现免费接受职业教育与培训的机制和经验。做好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工作。

      要求,各地要将中等职业学校面向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的工作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纳入教育事业统计范围,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工作。要将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实行学历教育与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统一部署,统一宣传,统一安排,统一实施。要采取更加宽松、灵活的招生政策,可放宽年龄限制,取消应、往届等方面的区别,简化招生入学手续。允许学校以普通高中毕(结)业证书为依据,通过注册入学方式自主招生,跨省招生。可以根据专业设置和高中毕业生的学习需要在一年中多次组织招生。学校要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和培训费。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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