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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未加盖省高招办公章不得注册学籍
2006-07-05 21:19:47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建省高招办5日发布消息,今年江西省除江西先锋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由江西省高招办组织单独入学考试外,不存在也不允许其他民办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学院单独招生,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由学校组织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主招生。福建省高招办提醒,凡报考江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我省学生,必须经过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的审批。

      据介绍,江西省教育厅日前已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发函,郑重声明被江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普通本、专科教育的招生,一律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体制内管理。被江西省民办普通高等学校正式录取的普通专科教育学历的新生,由学校寄出的录取通知书,将由江西省高招办统一印制并加盖公章。凡被江西省民办普通高校录取的新生,未持江西省高招办加盖公章的录取通知书,未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部门办理《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未在当地高招信息网上公布录取信息的,一律不得在江西省教育厅注册普通高校学生学籍。

     有关人士提醒考生,如有发现江西省民办高校违规招生,可拨打江西省教育厅举报电话:0791-6222630或电子信箱:sgc@jxedu.gov.cn举报。

       (福州日报记者许含宇)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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