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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乐市将建国家级出口鳗鱼质量安全示范区
2006-07-18 19:06:53  作者:林怡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18日,福建检验检疫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外经贸厅及福州、莆田、三明、福清、长乐、东山等鳗鱼主产地政府的有关负责人、出口烤鳗企业代表等60余人齐聚榕城,共商鳗鱼扩大出口大计。会上讨论了我鳗鱼产品主要进口国--日本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后,对我出口鳗鱼产品实施孔雀石绿和呋喃类禁药命令检查,我省怎样千方百计地为养鳗和烤鳗企业扩大出口创造有利条件,在保证安全卫生质量前提下,推动和促进烤鳗扩大出口,合力打造福建鳗鱼良好品牌。支持长乐市建立国家级出口鳗鱼质量安全控制及良好养殖规范GAP示范区,标准化、体系化地导入发达国家积极推行的良好农业规范(GAP)。

      据介绍,从2003年起我省烤鳗出口遭到重创,出口数量急剧减少。在不景气的情况下,近两年,长乐、三明的烤鳗出口却取得了良好的业绩。会上决定向全省推广长乐、三明的成功经验:从生产源头抓起,烤鳗厂和养鳗基地捆绑,鼓励养鳗厂对养鳗企业扶持和监管,同时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统一购买饲料和渔药等,推行出口鳗鱼生产、加工全过程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新模式,通过实施新模式和示范区运作,科学地整合政府、行业组织、加工企业、养殖企业的效能,形成有效的出口烤鳗生产加工运行管理机制,促进福建鳗业健康发展。

      会上,福建检验检疫局也提出了几项措施来扶持服务企业扩大出口。加强和加快申请养鳗场的推荐对日备案/注册工作,主动加强与质检总局沟通协调,力争扩大福建局辖区养鳗场对日报备/注册数量,并推动异地养鳗场配套工作,努力扩大合格原料来源,满足企业需求;减少批批检测项目。结合辖区实际,在肯定列表制度应对研究和风险评估基础上,规定输日烤鳗出口必检项目主要是硝基呋喃类和孔雀石绿,适当减少出口环节,在保证出口烤鳗安全前提下加快出口放行速度;投入1000多万元增购的3台专用检测仪器,不断提高检测效率,进一步缩短检测周期,加快检验通关速度。同时,进一步宣传出口烤鳗在出口法定检验时不收取实验室检测费用的规定,减少企业顾虑,进一步帮助企业实验室提高自检自控能力,充分发挥企业实验室作用。

      据统计,福建检验检疫局辖区现有出口烤鳗企业26家,对日备案养鳗场270家,分别占全国的52%和59%。去年10月恢复出口至今年6月30日出口烤鳗1.32万吨、货值1.54亿美元。

      (福州日报记者林怡航 通讯员李兆芳)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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