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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助学贷款额度测算有新规
2006-07-14 19:45:31  作者:许含宇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十一五”期间,我省将按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的13%、农林师范类本科院校在校生的14%、高职高专类院校在校生的15%,每人每年6000元(贷款周期7年)的比例来测算学校贷款总规模;新办高校暂按批准办学规模80%的学生数来测算。这是昨天在榕召开的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座谈会传出的新消息。

      据悉,自从去年开始,我省发放国家助学贷款由原先采用按在校生比例下达国家助学贷款额度的方式改为根据实际需要申报贷款额度,在控制总额度不突破的情况下,由福建省学生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审核,再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下达各校国家助学额度。仅去年,省级财政贴息下达给27所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就达12156万元。

      (福州日报记者许含宇)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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