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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0”灵活就业人员新增医保补贴
2006-07-11 19:14:43  作者:林怡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11日从市劳动保障局了解到,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领取社保补贴,今年新增加基本医疗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养老保险费每人每月40元,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每人每月80元,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时间为2006年1月——2008年12月。

      申请程序是这样的:本人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保缴费凭证,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后,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向县级劳动保障部门申请社保补贴;经县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

      (福州日报记者林怡航)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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