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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秋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确定
2006-06-29 22:11:0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市教育局29日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秋季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在明显的地方悬挂收费公示牌,将收费项目、标准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通知要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原“一费制”相应标准向学生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及向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外,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享受免费发放教科书的学生,不必缴纳课本费。严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继续严格按“一费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取费用,学校向学生提供的看电影、体检、校服和列入教学大纲的社会实践等服务,必须坚持“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原则。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阶段统筹安排就学继续免收借读费。

      中小学收费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学校须设专人为学生及其家长提供缴费政策咨询服务,及时解答教育收费问题,受理教育收费方面的举报投诉,消除学生或其家长误解。

      (福州日报记者吕玲)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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