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生活资讯
我省2006年高考招生细则29日出台
2006-04-29 21:17:01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今年我省高校招生工作有什么新的变化,照顾政策做哪些调整?29日,经教育部批准《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正式出台,实施细则对考试报名、考试安排、志愿填报、录取工作等作出详细规定。

报名考试>>>

音乐、美术类数学成绩首次记入总分

     今年高考科目的设置与去年一样,没有变化,只是对于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有了要求,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数学成绩今年将首次记入总分。另外,对于考生的报名,除了原有的基本要求外,今年在福建报名的考生必须在我省学习一年以上。

      2006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继续实行"3+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的高考科目设置方案。考试时间为:6月7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考语文,15时至17时考数学;6月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时至17时考外语。其中,音乐、美术类考生的数学科目考试成绩全部计入文化考试总分。

      报考文史类(含文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等四门;报考理工类(含理科音乐、美术、体育类)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等四门。其中,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试卷满分均为150分,文科综合和理科综合试卷满分均为300分。考生分数报告(含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及考生录取均使用卷面成绩,考生总成绩为各单科成绩之和。外语科目考试试题包括听力考试部分,听力考试部分卷面分值为30分。

      报考外语专业或报考对外语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省高招办在招生计划公布时注明)的考生,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省高招办负责组织外语口试试题的命制,各设区市高招办负责外语口试的实施。外语口试工作全省统一定于6月24日开始。拟报考参加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必须于6月9日至11日向当地高招办提出参加外语口试申请,获得批准后按各地规定的时间参加外语口试。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与不合格四个等第。外语口试成绩作为高等学校录取时的参考。

在福建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

     为防止高考移民在我省出现,今年的高招细则中明确规定,申请报考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统考生、单考生、保送生等)均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县(市、区)高招办(含考试中心,下同)指定的地点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在我省定居并具备报名资格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在居住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除福建省人民政府另有规定外,户口新迁入我省的考生,必须同时具有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且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习一年以上方可申请在我省报考。

填报志愿>>>

仍实行知分知线知位填志愿

      与去年一样,今年高考志愿填报安排在考生知道分数、知道控制分数线和知道位次后填报。具体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本、专科志愿一次性填报完成。 

      2006年报考音乐、美术类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11日至6月12日,报考文史类、理工类、体育类以及音乐、美术、体育类考生兼报文史或理工类专业的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仍安排在高考成绩通知考生本人和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之后进行,具体时间为:6月28日至30日。

      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办理志愿填报的有关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考生须认真填涂志愿表(卡)。填涂志愿表(卡)时,要注意文字、编码书写规范、准确、工整,,考生志愿表(卡)一经上交县(市、区)高招办,任何人均不得加以更改,凡涂改的志愿表(卡)一律无效。因考生本人填涂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录取>>>

生源不足可补录  拖延录取时间高招办可先设置为预录

      今年高招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前结束,首次明确了本一批录取时间。与去年录取工作不同的是,今年省高招部门对批次录取过程生源不足尚有剩余计划的院校、专业,省高招办会在批次后期组织考生征求志愿补充录取。省招生委员会根据高等学校在我省安排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成绩,分类确定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

     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今年继续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等学校一般应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省高招办按高等学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

     同时,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等学校,省高招办将及时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等学校,省高招办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等学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等学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

      此外,高等学校要正确处理好考生成绩和志愿的关系,认真负责地对待各志愿的考生。省高招办在投档模式上采取高分保护措施,录取与否由相关院校自主决定。当考生德智体美、高考总成绩及相关科目成绩大体相当时,不得随意退掉第一志愿的考生而要求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不足时,或第一轮已根据学校要求的调档比例投足档、且开始调剂投档的情况下,不能拒绝录取非第一志愿的线上考生。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考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等学校要主动予以妥善安排并录取在合适的专业学习,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定向生降20分录取

      定向就业招生与非定向招生应同时进行投档录取。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在该校投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由省高招办补充投档,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应就地转为非定向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对于艰苦专业和冷门专业,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生源确实不足的高等学校,可在线下20分以内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民办高职高专学校如生源仍然不足,可适当继续降分,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

照顾加分政策>>>

在闽加分政策有调整部分加10分为为加5分

     《细则》要求今年凡符合条件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的考生必须向社会公示,公示由省高招办和考生所属设区市、县(市、区)高招办、中学负责进行,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关项目分值。符合照顾的考生必须在5月15日前向报考所在地高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确有突出事迹者,先由各设区市招生委员会鉴别、审核后附详细事迹材料上报省招生委员会,由省招生委员会再研究确定是否符合加分条件以及具体的照顾分值。

适用于全部招生院校的照顾政策

      适用全部招生院校照顾政策包括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加10分、加20分三大部分。

     下列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2.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3.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4.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3.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4.应届高中毕业考生,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5.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7.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8.烈士子女;9.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高等学校举办的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照顾:本科预科班不得低于本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专科预科班不得低于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60分;民族班不得低于本、专科相应批次各有关高校提档线以下40分。

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有大变化

      今年,在闽高校招生照顾政策有大的变化。适用在闽高校照顾政策主要包括同等条件优先录取、加5分、加10分、加20分和享受一定加分政策五大部分。而去年则没有加5分的项目,原有加20分的项目部分调整为10分,加10分的项目调整为5分,同时还增加了部分其他一些加分项目。

      符合下列条件考生享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照顾: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受省级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2.中级以上职称,累计在乡(镇)以下卫生院工作10年以上的卫技人员子女中,第一志愿报考我省省属医学院校的考生。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5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1.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含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正式文艺比赛(限声乐、器乐、舞蹈三项),获省级以上(含省级)个人前三名者(报考音乐类专业的不照顾);2.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院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含体育、音乐、美术类教育专业)的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队院校)的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学前教育)的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1.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一等奖者;3.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师范院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第一志愿报考师范类专业的省优秀教育世家的教师子女或在县以下(不含城关)中学、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乡镇文技校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的专职教职员工(含在农村离退休的公办教职员工和民办教师)的子女。

     下列考生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1.福建省省级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2.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3.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普通高等院校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草业科学、林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农业资源与环境、蚕学、蜂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农村区域发展、森林资源保护与游憩等本科专业以及园艺、园艺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林业技术、森林资源保护、动物防疫与检疫、畜牧兽医、兽医、经济动物养殖等专科专业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

     下列考生可享受一定的加分照顾,由学校择优录取:1.除本科第三批外,其他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考生,在该校录取第一轮投档时,可享受加20分的照顾;在参考志愿第一栏填报的,在该校录取调剂第一次投档时,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并优先投档;2.应届高中毕业生,在高中阶段参加省级(省人民政府、教育厅或教育厅与其他部门联合组织的)以上举办的省运会、中学生运动会及单项正式竞赛获个人前六名或集体前三名的主力队员(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可享受加10分的照顾(报考体育类专业的不照顾)。上述可享受照顾的竞赛项目界定为田径、举重、武术、游泳、体操、健美操、篮球、排球(含软排球、沙滩排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等11项。

      今年高招政策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照顾政策有多项调整,如教师子女的照顾政策由往年的20分、10分分别下调为今年的10分、5分。省高招办主任林其天表示,这部分照顾政策的调整是和我省现在的发展环境紧密相联的,如以往我省教师等行业比较匮乏,加分照顾上对教师世家的子女有所照顾,现在的环境变化了,政策就有相应的调整。另据了解,为了让部分照顾政策平稳过渡落实,今年我省没有直接取消有关加分照顾政策,而增加了5分分值的加分项目。

      (福州晚报记者  汤淌)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