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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囊团
2006-11-07 20:59:25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我家小孩该如何迁户?
   
  陈女士问:我们一家户籍原在长乐,三年前,小孩到福州某高校念书,户籍迁到福州的学校,两年后,小孩大专毕业,并在福州台江工作,户籍随后落在福州市人才市场。在小孩到福州念书后不久,我家在仓山三叉街购买了一套120平方米的二手房,随后,家中的另外四口人以购房迁入的方式落户到该二手房。现想询问:户口仍在人才市场的小孩能否也落户到二手房内,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仓山区公安分局答:如果陈女士的孩子当时是根据分配留在福州工作的,他的户口可以迁入,如果不是上述情况,则不能迁入。
   
打折商品有质量问题能否索赔?
   
  朱先生问:我在某商场购买了一双打折销售的皮鞋,仅穿一天,鞋子就开胶了。这种情况,我能找商家索赔吗?
   
  市工商局12315答:只要不是因为商品质量出现问题才打的折,打折的商品出现了质量问题都可向经销商索赔。
  
我还能享受优惠购房吗?
  
  邓女士问:今年4月,我交了3万元订金,预订了某楼盘的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签订的预订书中对商品房的面积作了约定,同时,开发商还口头承诺,商品房以九三折销售。几天前,我去签正式购房合同时,发现原先预定的商品房面积“缩水”,且户型有所改变,我于是提出重新选房。此时开发商称,若我要重新选房,则不再享受九三折购房的优惠。在此事件中,开发商的做法是否合理,若我的权益受到侵害,我又该如何维权?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少海答:1、在预订书中,若双方对购房面积和户型有约定,在签正式购房合同时,商品房的户型有改变,如三室一厅变成了两室一厅,这种改变是开发商所致,并造成预定房无法满足购买人的需求,此时购买人提出重新选房是合理的,开发商应当继续履行九三折售房的约定。如果开发商拒不履行,则购买人若有证据证明开发商有过优惠售房的口头承诺,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2、若商品房户型没有改变,而重新选房是购买人因自身某种原因而提出的,则开发商有权取消原先预订书作出的优惠售房承诺。
   
这处房产如何过户?

   
  宋先生问:单位买下一市民的拆迁补助房,一直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后来我把这套房子买了下来,钱已经交到单位。现想办理过户手续,但原房主已经去世,原房主的儿子不愿意给我过户,我该怎么办?
   
  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少海答:单位和原房主之间肯定有购房协议或合同,宋先生携带此协议或合同,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房屋的产权归属。如协议或合同缺失,单位应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该房屋的产权,宋先生才可到法院起诉。
   
购房合同如何更名?
   
  林先生问:我和我哥同买一套商品房,目前还没以有取得房产证,购房合同上签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能否将购房合同上的名字改成一人,如果可以,手续如何办理?
   
  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答:如果购房合同已备案且是在5月8日以后的,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办理产权转移手续:1.买卖的方式,即哥哥将其拥有的产权份额出售给弟弟,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申请办理。2.赠与的方式,兄弟双方共同向公证部门办理赠与公证手续后,凭公证书及相关材料向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如果是在5月8日之前备案的,可通过合同注销重新报备。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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