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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全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义务法律咨询
2006-11-06 19:42:00  作者:覃作权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为庆祝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10周年,11月8日,市司法局和13个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均将设立“福州市法律援助宣传日咨询服务点”,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高校法学教师等,为市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以下是部分县(市)区咨询服务点提供的服务时间和地点:
   
1、单位:市司法局
   
  时间:8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广达路51号(市司法局门口)
   
2、单位:鼓楼区司法局
   
  时间:8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
   
  地点:八一七北路万霞广场(省供销大厦)对面
   
3、单位:马尾司法局

   
  时间:8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马尾区步行街
   
4、单位:长乐市司法局
   
  时间:8日上午9时至11时
   
  地点:古槐镇中街村
  
5、闽侯县司法局
   
  时间:8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地点:闽侯县街心公园
   
6、单位:平潭县司法局
   
  时间:8日
   
  地点:潭城镇繁华地段、白青乡、敖东镇

  (福州日报记者覃作权 通讯员庄晶萍)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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