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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企业恶意欠薪挨双罚 老板获刑企业处罚金
2014-12-05 07:37:04  作者:陈敏灵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去年4月,陈某在湖南省娄底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其亲属代其清偿了所拖欠的全部工资。虽然陈某到案后还清了拖欠的工资,但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经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的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责任人按照个人犯罪的刑罚处罚。因此,对该物流公司以及作为公司主管人员的陈某均应当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福州日报记者 陈敏灵 通讯员 周华玲)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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