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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蹊跷盗窃案:数万钱财大白天被盗 家中门窗完好
2014-09-19 08:48:44  作者:郑起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陈先生家里基本没被翻动过,应该是很熟悉他家环境的人作案。”兰女士认为,书房的抽屉里面放了那么多钱,如果不是熟人,怎么会知道钱放在那里。

  记者提出能否看下监控录像时,工作人员兰女士表示,不知道监控室在哪里。在记者的追问下,该工作人员承认,小区原有的监控探头目前都不能使用,上个月他们已经向上级汇报,准备安装新的摄像头。

  对于外来人员为何可随便进出中茵花城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按正常是要进行登记的,今后会加强管理。

  律师说法

  物业处履行服务合同有过失应担责

  小区内监控探头损害,业主丢失财物,物业处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对此,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捷认为,物业处是否担责,关键看其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是否存在过失。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如未定期巡逻,防盗系统、监控系统不能正常有效工作,保安离岗等,由此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可要求物业公司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陈捷认为,业主只要有证据证明家住失窃时,小区的监控系统不能正常有效工作的,那么小区物业处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过程中,存在过失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东南快报记者 郑旭光 吕诚 文/图)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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