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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养父儿子结婚育有四子 61岁依姆回乡起诉离婚
2014-09-16 11:24:54  作者:刘栋宾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调解员:半年后再诉添加新证据

  杜某的经历很值得同情。杜某的大儿子对父母离婚的事,只字不提,不发表任何看法。其父陈某河总是“不在家”。

  调解员说,一审时杜某应该提供分居期间的材料,她可以回到建宁县塔下造纸厂调取当时上班的相关记录,或由工厂出示人事证明,以及一些工友的证明等材料,一是证明分居时间的确长达37年,二是证明其间夫妻双方没有来往。

  调解员说,照一审情况看,如果在15天之内直接进入二审,胜诉可能性不大。如果半年后重新起诉,同时补充分居的相关证明材料,杜某胜诉的概率会很大。

  (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文/摄)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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