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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成品油投资不报税 榕一公司被追缴116万增值税
2014-09-12 08:00:31  作者:严鑫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经稽查部门审理委员会集体审理,福州市国税部门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该公司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应视同销售货物申报纳税。最后确定追缴增值税116万多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福州市国税局工作人员提醒,纳税人涉及视同销售行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税款,而很多纳税人认为自己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或赠送他人,就不要进行纳税申报了。根据我国有关税法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或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视同销售,要申报缴纳增值税。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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