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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大老婆”办仪式同居 又办证娶妻惹纠纷
2014-07-04 08:21:06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今年2月4日,张某的侄子要办满月酒,王某得知张某家人不让她出席后,以往积压的怨气爆发,决定要教训一下自己的情敌。

  当天上午,她趁张某一家人都去喝满月酒时,带着事先准备好的棉被、汽油、打火机等作案工具,溜进张某家三楼,把汽油泼到姜某房间的床铺、电视机、窗帘上,用打火机点燃后逃脱,火情及时被人发现扑灭,经鉴定被烧毁财物总价值为人民币4698元。

  王某的行为因构成放火罪被逮捕归案,而为了帮她争取轻判,张某主动请求作为代表,就被烧毁财物赔偿事宜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张某赔偿姜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5000元;姜某对王某的过错行为表示谅解。

  法律专家张某和姜某均涉嫌重婚罪

  虽然双方就赔偿达成了共识,但专家称,丈夫张某及其“大老婆”姜某均涉嫌重婚。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表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

  在此案中,张某同时与两名女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他既与姜某一起居住并生育后代,有了事实婚姻,又与王某领取了结婚证,已经涉嫌重婚罪。

  丁副教授还表示,虽然姜某先与张某办了结婚仪式,并获得其家人的认可,但后者王某办了结婚证,受到法律保护,姜某在明知张某有合法配偶的情况下还与他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便涉嫌重婚罪。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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