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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首例网络删帖刑案开审 土豪花百万为家族洗白
2014-07-15 11:16:26  作者:陈鸿星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据陈攀事后交代,当时他在上海一家广告公司,通过QQ群认识李峰,为了赚钱,双方长期合作,“他发给我什么我就删什么”,之后通过支付宝收取利益。

  2011年7月至2012年1月间,李峰共向张宏收取删帖费80多万元,从中获利约6万元;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间,陈攀共向李峰收取删帖费63万余元,从中获利4万余元。

  据了解,2013年9月10日公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据此,仓山检察院认定,犯罪嫌疑人李峰、陈攀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揭秘黑色产业链

  名为“网络危机公关”实则收钱“灭火”

  经过对本案的审查,检方发现,由于互联网的发展,在网络删帖市场方面存在一个明显的非法产业利益链,删除网络负面信息已然是一个潜在的业务。

  昨日,记者在百度、谷歌搜索中输入关键词“网络危机公关公司”检索发现,提供“删除负面消息”服务的“网络危机公司”信息仍排在搜索结果前位,关于“网络水军”、“负面删帖”的QQ群也不在少数。

  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的网站首页上,记者看到,“将互联网上的负面信息和报道予以技术处理”被定义成“网络危机公关”和“品牌维护”。

  而通过该案件审查中提取的大量删帖公关报价表可以体现,网络删帖主要有两种方式,绝大部分的删帖是通过与网站的内部人员联系,公关有删帖权的负责人,收钱后予以非法删除,还有少部分则通过网络“黑客”入侵系统,通过技术手段来实现。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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