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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租房“隐居”小区内 招客方式转向网络
2014-06-07 10:52:43  作者:郑旭光 林春长 李剑准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警方表示,日租房是一种未经国家行政机关许可非法经营的旅馆,游离于公安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管之外,不履行旅馆业必须“四实”,即“实名、实数、实时、实情”登记并传输公安信息系统的规定义务,所以极有可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和在逃人员的藏身之处,也可能滋生“黄赌毒”等丑恶行为。

  此外,日租房未经消防审验,没有正规管理,还存在着极大的消防安全和治安隐患,而且极有可能发生被骗、被抢、被盗、打架斗殴等案件。

  民警介绍,日租房是未经许可的,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该场所进行取缔,对违法经营者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非法经营日租房获利达一定数额,公安机关在取缔场所的同时,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依法追究违法经营者的刑事责任。

  (东南快报记者 郑旭光 林春长 李剑准 文/图)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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